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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交易委員會今通過,關於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,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。公平會指出,本案為水平結合,雙方重疊的市場是桌上型電腦、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銷售業務等,至於手機銷售業務上,聯強公司與群環公司並沒有水平或垂直關係。雖然結合後,聯強公司與群環公司在具重疊性市場的占有率合計達二成至三成,公平會指出,因兩家公司分別專注於消費市場及商用市場,由於目標市場及通路結構均有差異,故兩家公司間替代性緊密程度有限。此外,聯強公司及群環公司的交易對象為品牌商、經銷商或系統整合商,上、下游業者都是具抗?力量的賣方或買方。經營桌上型電腦、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銷售等業務時,不需取得政府特許,也不需特殊技術,更不用投入龐大的前期投資或沈沒成本,並無法令、技術或經濟因素造成參進障礙,因此沒有事證顯示兩家公司結合有顯著的限制競爭效果,公平會通過不禁止其結合。F3F6F08D8A53487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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